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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法医司法鉴定中心通过国家级资质认定及实验室认可复评审

发布时间:2017-11-02    浏览:

10月27日至29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评审专家到我校法医司法鉴定中心开展国家级资质认定(CMA)及实验室认可(CNAS)的复评审工作。评审组由深圳市公安局主任评审员李晓斌任组长,司法部上海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所长吴何坚、四川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沈月华、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法医系易少华任专业评审员。贵州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局局长潘维亚、继续教育管理及鉴定机构能力验证管理负责人赵丹、内部管理负责人王月出席了本次评审首次会议。中心法人、学校党委副书记、校长何志旭,科技处,校办负责人以及中心全体人员参加首次及末次会议。

在会上,潘维亚代表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局对评审组专家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她肯定了中心在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以质量促发展、提高司法鉴定公信力方面起到的标杆引领作用,希望以此次复评审工作为载体和动力,推动机构的资质建设、能力建设和规范建设,不断提高核心鉴定能力,为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并预祝我校法医司法鉴定中心顺利通过复评审。

何志旭代表学校致欢迎辞,简要介绍了学校基本情况、中心的发展历程和社会服务工作情况。他指出,学校高度重视司法鉴定中心的建设和发展,希望以此次复评审为契机,促进中心鉴定质量和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评审组专家通过现场查看、审查管理体系文件、查阅管理记录与技术记录、核查仪器设备的配置与校检情况、现场见证、现场考核、座谈会、沟通会等不同方式,对中心的组织结构、职能分配、实验室工作程序、人员能力、设备环境等对照评审要求逐项进行了检查。

29日座谈会上,评审组通报了在评审中发现的问题及开出的整改项,同时就整改项形成的原因、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逐一做了详细分析和讨论。随后,在末次会议上评审组通报了评审意见,组长李晓斌宣布:贵州医科大学法医司法鉴定中心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物证、法医毒物专业领域的管理体系及技术要求等达到了国家CMA&CNAS评审标准要求,通过国家CMA&CNAS二合一认证认可复评审。

何志旭代表学校向评审组专家表示衷心感谢,向中心全体工作人员表示祝贺,对取得的工作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希望中心始终坚持客观公正、科学严谨、准确高效、持续改进的质量方针,团结奋进,继续为社会各界提供高质量的司法鉴定服务,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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